发掘跨境专业过失索赔的价值
监管机构对专业顾问(例如审计师、会计师和其他财务顾问)的审查日益严格,为提出专业过失索赔(一种更广泛的追偿策略)创造了新机遇。投资者、债权人和清算人应探讨一些关键问题,包括监管机构的调查结论、证据保全、跨境证据开示、诉讼时效以及损害赔偿等,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潜在索赔的可行性和价值。
2026 06 18
近期的一系列监管行动和纪律处分(即对审计师、会计师和其他财务顾问等专业顾问处以重罚和制裁)表明审计师及其他专业人士所面临的审查力度日益加强,这也反映出他们在上市公司大规模倒闭事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并且其民事和监管责任的范围在不断扩大。
在针对某公司和/或其失职管理层的索赔无法成立的情况下,虽然此类索赔或许有另一条追偿途径,但利益相关方(包括投资者、债权人和股东)应牢记,相关责任最终应由公司来承担且通常由清算人或管理人代表全体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来进行追索。实际上,利益相关方通常需要与这些办公人员保持沟通并给予支持,以评估和推进此类索赔。
负责评估困境情景下追偿方案的利益相关方在与清算人和管理人就针对专业顾问可能提出的索赔进行沟通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 了解专业人士的参与情况与公司衰落的转折点之间的关系。利益相关方不仅应查明哪些专业人士参与其中,还应查明他们的工作在何时与新出现的预警信号及日益恶化的财务状况产生交集。在许多情况下,最有望成功的索赔并非仅仅是有顾问的参与,而是随着公司状况不断恶化,该顾问仍继续签字批准、提供建议或未将问题上报。
- 核查记录是否反映了当时的风险环境。在评估专业顾问的行为时,利益相关方不应仅关注其是否遵守适用的行业和监管标准,还应考虑顾问的书面理由是否反映出当时显而易见的风险。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有助于识别可能构成专业过失索赔的依据。例如,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审计缺陷确实存在,包括在审计独立性面临风险和威胁加剧的情况下未能保持专业的怀疑态度。
- 优先确保整个涉事架构内证据的保全。专业过失索赔通常需要大量证据。在跨境审计中,由于合并报表通常涉及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子公司,各地办事处之间往往会共享信息。虽然顾问通常须遵守特定司法管辖区的证据保留要求,一些最具证明价值的材料可能超出标准保存惯例的范围或分散在多个司法管辖区,这就是为什么利益相关方希望鼓励清算人和管理人尽早采取措施保全相关证据(包括发出诉讼保留通知以及使用信息披露或跨境证据开示工具),尤其是在时间跨度较长的情况下。此外,顾问还应考虑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子公司或关联实体是否接受过集团或合并审计,因为海外办事处开展的工作及其持有的相关工作底稿可能会关联到潜在索赔的评估和提出。
- 尽早考虑诉讼时效问题。在企业倒闭或欺诈行为被揭露之前,过失行为往往已持续存在多年。而且,一些有望成功的索赔可能会因发现太晚而无法主张,而非因为其本身缺乏依据。因此,利益相关方应尽早向清算人和管理人提出潜在的诉讼时效问题,包括在与专业顾问进行诉前磋商时是否应寻求达成诉讼时效暂停协议,或者在等待监管调查结果期间是否应推迟诉讼程序。此外,还应注意“除斥期间”,该法给索赔设定了硬性截止期限(通常自涉嫌不当行为发生之日起算,而非自发现之日起算),即使相关事实不为债权人所知。
- 评估可追回损失,而不仅仅是总体损失。在同一项专业过失索赔中,可获得的赔偿往往存在诸多细微差别。即使能够证明存在过失或其他不当行为,核心问题往往并非公司是否遭受了损失,而是根据适用的法律和因果关系框架,哪些损失应合理归因于顾问的行为。专业顾问通常会争辩无论如何都会发生同样的损失。因此,尽早由专家主导对因果关系、替代性反设事实以及可追偿损失进行分析,对于评估索赔的可行性及其潜在价值至关重要。
随着各司法管辖区对专业顾问的监管审查日益严格,精心构思的专业过失索赔正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一种有效的追偿策略。尽早进行基于证据、时机和可获偿性的独立分析,对于保全行动选择权、使利益相关方能够果断采取行动至关重要,包括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为办公人员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