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Han photo
John Han
律师
香港
中環花園道三號
冠君大廈二十五樓
+852 2127 3291
香港
中環花園道三號
冠君大廈二十五樓
+852 2127 3291

韩星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诉讼和辩护律师,协助客户办理涉及大中华区、亚洲其他地区、美国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等离岸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案件。他在各类跨境纠纷中担任首席律师,代表不良债权基金、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等客户,处理涉及数十亿美元债券、贷款、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债权回收。

韩律师多次主导大规模跨境法律案件,协助客户回收巨额违约离岸债券、担保和贷款的欠款,追溯负债方通过复杂的离岸经营架构、信托和基金会等渠道藏匿的资产。他还代表客户处理需要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同步实施各项策略的诉讼 — 例如近期的案件同時涉及多個地區,包括新加坡、韩国、日本、中国、印度、海峡群岛、英格兰和威尔士、离岸司法管辖区、拉丁美洲、以及美国联邦和州法院。

《华尔街日报》 、《纽约时报》 、《路透社》 、《彭博社》 、《全球重组评论》《全球仲裁评论》等媒体均引用过韩律师有关跨境债券和贷款债权回收的论述。韩律师拥有香港讼辩律师资格,并持有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美国法院的律师资格。

获准执业区域

  • 香港事务律师
  • 香港讼辩律师
  • 纽约
  • 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
  •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AIFC)

教育

  •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执行编辑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信息管理系统硕士(MIMS)
  • 卡拉马祖学院,文学士

语言

  • 普通话

书记经历

  • 協助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法官 Steven M. Colloton

荣誉

  • 法律名人录,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 资产追回,推荐律师(2023 年)
  • 法律名人录全球指南,资产追回,推荐律师(2023 年)

业绩精选

债权回收和稀释

  • 代表一家中国上市公司寻求解決方案,以期稀释加利福尼亚州法院高达八位数美元的判决。
  • 代表中国债权人,针对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英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业务並置有资产的中国债务人,在全球范围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決。
  • 代表中国判决中国债权人,在国际范围内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裁决,针对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英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拥有业务並置有和资产的中国债务人,在全球范围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決。
  • 代表韩国的债权人,针对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加拿大和其他几个地方经营业务并置有资产的债务人,在全球范围执行韩国最高法院一项缺席判决。
  • 代表雪佛龙成功执行了针对厄瓜多尔共和国的投资条约仲裁裁决,金额超过 1 亿美元(含利息)。高博金律师事务所在资产追踪、确定扣押标的以及发出大量取证请求等策略执行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厄瓜多尔向雪佛龙支付了全部裁决金額和利息。
  • 代表一家化工企业根据一项对其有利的超过 9 亿美元的判决,制定全方位策略以搜尋並追回資產。
  • 代表对冲基金投资经理及其负责人就伯纳德·麦道夫相关的庞氏骗局造成的 2.8 亿美元损失提起诉讼。
  • 在维生素 C 价格操纵反垄断集体诉讼中,代表原告执行纽约法院针对中国公司超过1.47 亿美元的判决。
  • 代表香港投资基金执行一项针对债务人超过2亿美元债券违约的判决,并涉及纽约州法院、阿拉巴马州破产法院和印度高等法院同时进行的诉讼。该诉讼团队成功获得纽约法院的命令,要求债务人交出其在各子公司的现金和股权,任命一名接管人,并罕见地驳回了债务人为阻止判决执行而提交的破产法第 11 章的破产重组申请。

政府执法辩护

  • 代表一家大型跨国公司就其在亚洲运营中可能存在的欺诈和反海外腐败法 (FCPA) 问题进行内部调查。
  • 代表马来西亚一家公司的外国代理人回应美国司法部 (DOJ) 发出的有关潜在反海外腐败法 (FCPA) 违规行为的传票。
  • 代表一名在纽约南区被指控涉嫌多项经济间谍罪的中国公民。
  • 代表个人参与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FERC) 联合对期货交易的调查。
  • 代表一位保险业高管参与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对涉嫌会计欺诈和串通投标进行的调查。

调查与监察

  • 代表一家澳门博彩公司对涉及高管洗钱的指控进行敏感度极高的内部调查
  • 代表一家全球投资银行的高管应对美国和香港银行监管机构和刑事当局有关贿赂指控的调查。

特殊情况纠纷

  • 代表一家主权财富基金提起法律诉讼,以追讨被告违反信托责任造成的损害。
  • 代表美国联邦住房金融局 (FHFA) 作为房利美和房地美的托管人,执行 FHFA 根据 2008 年《住房和经济复苏法案》向华尔街主要银行发出的传票,该传票涉及房利美和房地美投资的抵押贷款证券的诉讼。
  • 代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高管参与集体诉讼,并代表纽约州总检察长对美国最大的再保险公司之一的保险投保和承保行为进行调查。

合资及合作纠纷

  • 代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进行纽约和内华达州的诉讼,涉及与一家私募股权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合资纠纷,以争夺夜总会和博彩业务的控制权。

债务人代理

  • 代表一家中国电子制造商,应对控方在全球司法管辖区内执行美国地方法院作出的九位数美元的判决。
  • 代表一家中国 LED 制造商制定全球战略,以抵消竞争对手提出的 5,000 万美元的索赔。
 

参与的专业和社会活动

  • 香港律师会会员
  •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 华人商业律师协会会员
  • 华人商业律师协会会员
  •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亚裔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 联邦律师协会会员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演講者,“高收益債券 – 有限执行权的高价投资”(国际破产協会:亞洲區域重組及破產會議,2024 年 11 月)
  • 演講者,“巴西水泥公司訴訟案例研習” (Reorg, 2024年3月)
  • 演講者,“在國際範圍追回高額資產”(曼谷離岸預警,2024年2月)
  • 演講者,“亞洲不良資產:在錯位中找尋機會”(Debtwire 亚太论坛2023,2023年10月)
  • 演講者,“全球范围的资产追回——判决、裁决以及介于两者间的一切”(第 7 届 IBA 亚太地区论坛双年会,新加坡,2023 年 2 月)
  • 演講者,“破产、无力偿债、争议和重组会议”(重组破产和法律从业者协会 (RILPA),2022 年 11 月)
  • 演講者,“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贸易:攻击资产”(香港公司法律顾问协会,2022 年 11 月)
  • 演讲者,“中国仲裁对话”(普通话仲裁沙龙,2022 年 10 月)
  • 主持人,“中国:未来将出现更多麻烦?”(Debtwire 亚太论坛,香港,2022 年 10 月)
  • 演講者,“聚焦亚太”(第三届全球不良贷款会议,2021 年 10 月)
  • 演講者,“有并针对大中华区债务人的仲裁或裁决的债权回收策略”(香港仲裁周,香港,2021 年 10 月)
  • 演講者,“如何保障中国在巴西的投资”(Warde Advogados,2021 年 9 月)
  • 合著者,《泰禾集团债券违约:债券持有人应放眼传统重组之外》(Reorg,2021 年 8 月)
  • 合著者,“香港-中国跨境破产协议让债权人更容易获取在中国境内的资产”(Law.com International,2021 年 7 月)
  • 合著者,“美国律师事务所面临外国客户資料被取用” ( Law360 ,2017 年 6 月)
  • 演講者,“亚洲信贷市场展望——抓住机遇”(ALB 香港及大中华区债务与重组论坛 2021,香港,2021 年 5 月)
  • 演講者,“华夏幸福地产发展现状,通过创新执法处理不良债务”( Reorg ,2021 年 3 月)
  • 合著者,“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针对境外债务人发出‘开创先例’的拘押令”( 《全球重组评论》 ,2021 年 3 月)
  • 合著者,“如何向贾跃亭追债?内地仲裁早就能在境外执行”(财新,2020年12月)
  • 合著者,“香港法院审视‘救济选择’原则和纠正裁决的权力”( 《全球仲裁评论》 ,2020 年 12 月)
  • 演講者,“媒体热点或互联网热点”(Asset Recovery Asia,2020 年 10 月)
  • 合著者,《香港财富转移:财富专业人士和超级富豪的陷阱》( Law.com International ,2020 年 9 月)
  • 合著者,“‘不再享有特殊待遇’:香港失去美国优惠贸易地位可能产生的法律影响”( 《香港律师》,2020 年 7 月)
  • 演讲者,“与政府合作,遏制大中华区和东南亚地区的知识产权盗窃和假冒行为,并将其货币化”(香港企业法律顾问协会,2019 年 6 月)
  • 演講者,“如何在信息有限的情况下选择正确的法律途径”(KNect Asset Recovery Asia,新加坡,2019 年 5 月)
  • 演讲者,“在国际仲裁中实现最大程度的恢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争议前策略研讨会,香港,2018 年 10 月)
  • 联合发言人,“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天同律师事务所,深圳,2018 年 10 月)
  • 演讲者,“大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执行”(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香港,2018 年 2 月)
  • 合著者,“美国监管机构的近期行动使本地虚拟货币业务面临法律风险的潘多拉魔盒”( 《香港律师》 ,2017 年 9 月)
  • 合著者,“利用美国证据开示进行亚洲诉讼”( 《亚洲商法期刊》 ,2017 年 6 月)
  • 合著者,“在香港案件中使用美国取证”( 《香港律师》 ,2017 年 5 月)
  • 合著者,《美国的执行和判决执行》(ABA 美国诉讼的国际方面,2017 年 2 月)
  • 演讲者,“国际判决执行”(香港持续专业发展课程及研讨会,香港,2015 年 7 月)
  • 作者,《亚洲监管者之年》( 《亚洲金融》,2015 年 1 月)
  • 作者,“跨国企业集团跨境破产中当事人确定主要利益中心的提案”( 《破产法律与实践杂志》 ,2007 年)
  • 《反垄断与产品质量信息共享》作者( 《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2007 年)

资历证明

获准执业区域

  • 香港事务律师
  • 香港讼辩律师
  • 纽约
  • 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
  •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AIFC)

教育

  •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执行编辑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信息管理系统硕士(MIMS)
  • 卡拉马祖学院,文学士

语言

  • 普通话

书记经历

  • 協助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法官 Steven M. Colloton

荣誉

  • 法律名人录,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 资产追回,推荐律师(2023 年)
  • 法律名人录全球指南,资产追回,推荐律师(2023 年)

代理案件

债权回收和稀释

  • 代表一家中国上市公司寻求解決方案,以期稀释加利福尼亚州法院高达八位数美元的判决。
  • 代表中国债权人,针对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英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业务並置有资产的中国债务人,在全球范围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決。
  • 代表中国判决中国债权人,在国际范围内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裁决,针对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英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拥有业务並置有和资产的中国债务人,在全球范围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決。
  • 代表韩国的债权人,针对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加拿大和其他几个地方经营业务并置有资产的债务人,在全球范围执行韩国最高法院一项缺席判决。
  • 代表雪佛龙成功执行了针对厄瓜多尔共和国的投资条约仲裁裁决,金额超过 1 亿美元(含利息)。高博金律师事务所在资产追踪、确定扣押标的以及发出大量取证请求等策略执行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厄瓜多尔向雪佛龙支付了全部裁决金額和利息。
  • 代表一家化工企业根据一项对其有利的超过 9 亿美元的判决,制定全方位策略以搜尋並追回資產。
  • 代表对冲基金投资经理及其负责人就伯纳德·麦道夫相关的庞氏骗局造成的 2.8 亿美元损失提起诉讼。
  • 在维生素 C 价格操纵反垄断集体诉讼中,代表原告执行纽约法院针对中国公司超过1.47 亿美元的判决。
  • 代表香港投资基金执行一项针对债务人超过2亿美元债券违约的判决,并涉及纽约州法院、阿拉巴马州破产法院和印度高等法院同时进行的诉讼。该诉讼团队成功获得纽约法院的命令,要求债务人交出其在各子公司的现金和股权,任命一名接管人,并罕见地驳回了债务人为阻止判决执行而提交的破产法第 11 章的破产重组申请。

政府执法辩护

  • 代表一家大型跨国公司就其在亚洲运营中可能存在的欺诈和反海外腐败法 (FCPA) 问题进行内部调查。
  • 代表马来西亚一家公司的外国代理人回应美国司法部 (DOJ) 发出的有关潜在反海外腐败法 (FCPA) 违规行为的传票。
  • 代表一名在纽约南区被指控涉嫌多项经济间谍罪的中国公民。
  • 代表个人参与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FERC) 联合对期货交易的调查。
  • 代表一位保险业高管参与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对涉嫌会计欺诈和串通投标进行的调查。

调查与监察

  • 代表一家澳门博彩公司对涉及高管洗钱的指控进行敏感度极高的内部调查
  • 代表一家全球投资银行的高管应对美国和香港银行监管机构和刑事当局有关贿赂指控的调查。

特殊情况纠纷

  • 代表一家主权财富基金提起法律诉讼,以追讨被告违反信托责任造成的损害。
  • 代表美国联邦住房金融局 (FHFA) 作为房利美和房地美的托管人,执行 FHFA 根据 2008 年《住房和经济复苏法案》向华尔街主要银行发出的传票,该传票涉及房利美和房地美投资的抵押贷款证券的诉讼。
  • 代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高管参与集体诉讼,并代表纽约州总检察长对美国最大的再保险公司之一的保险投保和承保行为进行调查。

合资及合作纠纷

  • 代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进行纽约和内华达州的诉讼,涉及与一家私募股权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合资纠纷,以争夺夜总会和博彩业务的控制权。

债务人代理

  • 代表一家中国电子制造商,应对控方在全球司法管辖区内执行美国地方法院作出的九位数美元的判决。
  • 代表一家中国 LED 制造商制定全球战略,以抵消竞争对手提出的 5,000 万美元的索赔。

参与的专业和社会活动

  • 香港律师会会员
  •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 华人商业律师协会会员
  • 华人商业律师协会会员
  •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亚裔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 联邦律师协会会员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演講者,“高收益債券 – 有限执行权的高价投资”(国际破产協会:亞洲區域重組及破產會議,2024 年 11 月)
  • 演講者,“巴西水泥公司訴訟案例研習” (Reorg, 2024年3月)
  • 演講者,“在國際範圍追回高額資產”(曼谷離岸預警,2024年2月)
  • 演講者,“亞洲不良資產:在錯位中找尋機會”(Debtwire 亚太论坛2023,2023年10月)
  • 演講者,“全球范围的资产追回——判决、裁决以及介于两者间的一切”(第 7 届 IBA 亚太地区论坛双年会,新加坡,2023 年 2 月)
  • 演講者,“破产、无力偿债、争议和重组会议”(重组破产和法律从业者协会 (RILPA),2022 年 11 月)
  • 演講者,“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贸易:攻击资产”(香港公司法律顾问协会,2022 年 11 月)
  • 演讲者,“中国仲裁对话”(普通话仲裁沙龙,2022 年 10 月)
  • 主持人,“中国:未来将出现更多麻烦?”(Debtwire 亚太论坛,香港,2022 年 10 月)
  • 演講者,“聚焦亚太”(第三届全球不良贷款会议,2021 年 10 月)
  • 演講者,“有并针对大中华区债务人的仲裁或裁决的债权回收策略”(香港仲裁周,香港,2021 年 10 月)
  • 演講者,“如何保障中国在巴西的投资”(Warde Advogados,2021 年 9 月)
  • 合著者,《泰禾集团债券违约:债券持有人应放眼传统重组之外》(Reorg,2021 年 8 月)
  • 合著者,“香港-中国跨境破产协议让债权人更容易获取在中国境内的资产”(Law.com International,2021 年 7 月)
  • 合著者,“美国律师事务所面临外国客户資料被取用” ( Law360 ,2017 年 6 月)
  • 演講者,“亚洲信贷市场展望——抓住机遇”(ALB 香港及大中华区债务与重组论坛 2021,香港,2021 年 5 月)
  • 演講者,“华夏幸福地产发展现状,通过创新执法处理不良债务”( Reorg ,2021 年 3 月)
  • 合著者,“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针对境外债务人发出‘开创先例’的拘押令”( 《全球重组评论》 ,2021 年 3 月)
  • 合著者,“如何向贾跃亭追债?内地仲裁早就能在境外执行”(财新,2020年12月)
  • 合著者,“香港法院审视‘救济选择’原则和纠正裁决的权力”( 《全球仲裁评论》 ,2020 年 12 月)
  • 演講者,“媒体热点或互联网热点”(Asset Recovery Asia,2020 年 10 月)
  • 合著者,《香港财富转移:财富专业人士和超级富豪的陷阱》( Law.com International ,2020 年 9 月)
  • 合著者,“‘不再享有特殊待遇’:香港失去美国优惠贸易地位可能产生的法律影响”( 《香港律师》,2020 年 7 月)
  • 演讲者,“与政府合作,遏制大中华区和东南亚地区的知识产权盗窃和假冒行为,并将其货币化”(香港企业法律顾问协会,2019 年 6 月)
  • 演講者,“如何在信息有限的情况下选择正确的法律途径”(KNect Asset Recovery Asia,新加坡,2019 年 5 月)
  • 演讲者,“在国际仲裁中实现最大程度的恢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争议前策略研讨会,香港,2018 年 10 月)
  • 联合发言人,“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天同律师事务所,深圳,2018 年 10 月)
  • 演讲者,“大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执行”(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香港,2018 年 2 月)
  • 合著者,“美国监管机构的近期行动使本地虚拟货币业务面临法律风险的潘多拉魔盒”( 《香港律师》 ,2017 年 9 月)
  • 合著者,“利用美国证据开示进行亚洲诉讼”( 《亚洲商法期刊》 ,2017 年 6 月)
  • 合著者,“在香港案件中使用美国取证”( 《香港律师》 ,2017 年 5 月)
  • 合著者,《美国的执行和判决执行》(ABA 美国诉讼的国际方面,2017 年 2 月)
  • 演讲者,“国际判决执行”(香港持续专业发展课程及研讨会,香港,2015 年 7 月)
  • 作者,《亚洲监管者之年》( 《亚洲金融》,2015 年 1 月)
  • 作者,“跨国企业集团跨境破产中当事人确定主要利益中心的提案”( 《破产法律与实践杂志》 ,2007 年)
  • 《反垄断与产品质量信息共享》作者( 《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200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