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法院驳回了 2.7 亿美元慈善基金纠纷中的资产冻结申请
在一起涉及 2.7 亿美元慈善基金的纠纷中,开曼群岛法院驳回了清算人针对已支付给专业董事的薪酬所提出的冻结申请,并否决了“该董事持有受制于所有权索赔的可追溯资产”的主张。该专业董事由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代理。该裁决强调禁令属于特殊救济措施,需以可信的法律理据和可靠的案件证据作为前提。
2026 03 19
在一起涉及 2.7 亿美元慈善基金的纠纷中,开曼群岛法院驳回了清算人针对专业董事提出的广泛所有权禁令申请。该专业董事由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代理。法院否决了清算人毫无事实依据的主张,即该董事持有受制于所有权索赔的可追溯资产——所有权索赔对特定资产主张权利,而非寻求金钱救济。法院还驳回了清算人关于冻结依合同约定已支付给董事的薪酬的申请。该裁决强调禁令(通常以严重不当行为指控作为申请理由)仍属于特殊救济措施,若缺乏可论证的法律理据、可靠的不当行为证据以及适当的被申请人保护措施,法院将不予批准。
案件经过
高博金律师事务所向一名专业董事提供了代理服务,该董事曾在资产价值超过 2.7 亿美元的慈善基金内担任旗下多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了维持自身的慈善地位以及抵消某美国超高净值设立人所带来的不当影响,该基金曾进行过重组。
重组完成后,该基金的清算人提出了所有权禁令申请,其所寻求的其中一项救济是扣留本案委托人在过去四年内所获得的大部分合同约定薪酬。该申请提出了一系列不当行为指控,涉及基金治理、重组流程等多个方面。
开曼群岛法院全面驳回了该禁令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就收回本案委托人的薪酬提供任何可靠依据,便利衡量结果不支持授予禁令救济,且申请人未提供可靠的损害赔偿交叉承诺或充分担保。
本案意义
在高额跨境争议中,禁令申请常被用作施压策略,即使相关索赔并未经由法院审理检验。本案裁决再一次强调了此类救济的特殊性,若缺乏可信的法律理据、可靠的不当行为证据以及适当的被申请人保护措施,法院将不予批准。对于在复杂基金及信托架构中履职的董事、受托人和受托机构而言,该裁决凸显出尽早采取战略性防御措施的重要性,以防止过度介入的临时救济扰乱业务、损害声誉并限制个人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