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的关税裁决对寻求退税的进口商有何意义
2026 03 3
2026 年 2 月 20 日,美国最高法院颁布了一项广受关注的裁决,对特朗普总统的关税权限范围进行了限制。最高法院在合并审理的特朗普诉 V.O.S. Selections, Inc. 案及 Learning Resources, Inc. 诉特朗普案中作出裁定,否决了特朗普此前以紧急状态和国家安全为由对大量商品加征两位数关税的做法,但并未明确进口商能否以及如何追索退税。
目前,受影响企业正忙于追回先前根据 2025 年关税政策(现已作废)缴纳的 1,300 多亿美元的税款。在美国最高法院作出此项裁决之前,已有数千名原告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寻求救济。该法院是一家位于纽约的专职联邦法院,对涉及关税法律及其“实施与执行”的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确认,国际贸易法院将作为退税请求的适格审理法院,而此前因等待最高法院判决而中止的相关诉讼,也可在未来数周内继续进行。(实际上,2026 年 3 月 2 日,美国的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已指示国际贸易法院重启最高法院所审案件的相关诉讼程序。)
自该判决颁布以来,包括联邦快递 (Federal Express)、开市客 (Costco)、欧莱雅 (L’Oreal) 在内的各家主要进口商已向国际贸易法院提起多项关税相关诉讼。未来必将出现更多诉讼案件。目前仍有诸多重要问题亟待解答,包括:被征收关税商品的下游购买人及退税索赔的第三方资助者能否寻求救济;胜诉原告能否获赔判决前利息;国际贸易法院将如何管理此类案件并设定审理时间表。
毫无疑问,后续的诉讼案件将会对特朗普总统回应最高法院判决的方式提出质疑。在该判决颁布之后不久的 2 月 24 日,特朗普总统根据《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该联邦法律授权通过征收临时性关税的方式应对“巨额的美国国际收支严重赤字”)全面加征 10% 的关税。此外,美国政府还明确表示,其计划在近期内依据另一项单独授权进一步加征关税。
在当前动荡的局势下,提出退税索赔的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以评估并保留可行的索赔主张,具体包括:向国际贸易法院提起适当诉讼;向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提出行政申诉;以及考虑潜在的附带问题(例如,关于关税责任分摊的商业协议)。此外,企业还应评估因最高法院判决而产生的第三方诉讼,包括以未能追回已缴税款为由提出的索赔、基于下游索赔的法律依据提出的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