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 J. Baik photo
Robin J. Baik
律师
首尔
9F, Tower B, The-K Twin Towers
50, Jong-ro 1-gil, Jongno-gu
Seoul, 03142
South Korea
+82 2 369 1255
首尔
9F, Tower B, The-K Twin Towers
50, Jong-ro 1-gil, Jongno-gu
Seoul, 03142
South Korea
+82 2 369 1255

Robin Baik 专注于国际判决执行和资产追回事务,包括破产程序相关事务以及涉及隐藏和侵吞挪用资产等欺诈活动的事务。他在该领域的经验包括作为主权实体、能源和客机公司以及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代表处理相关事务。

Baik 先生也涉猎过白领刑事辩护和监管执法事务,在这方面的专长是作为韩国及其他亚洲企业和个人的代表处理跨境纠纷。他经常为面临美国司法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管理局调查的客户提供有关腐败/《反海外腐败法》、外汇和税务违规等方面的咨询。

在加入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之前,Baik 先生曾就职于佳利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帮助美国和韩国的各类客户处理美国破产程序和美国联邦税务问题。

获准执业区域

  • 韩国外国法律顾问
  • 纽约

教育

  • 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 首尔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语言

  • 英语
  • 韩语

荣誉

  • 法律名人录, 资产追回

业绩精选

政府执法辩护

  • 代表某家总部位于亚洲的电力公司,处理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该公司可能违反《海外反腐败法》(FCPA)的规定而展开的查问作出回应。
  • 代表某家总部位于美国的投资银行驻韩国的管理人员,就该银行在亚洲的招聘活动涉嫌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规定而展开的内部调查,以及由美国司法部对此进行的相关调查处理相关事宜。
  • 代表某家大型跨国投资银行的亚洲交易商,对由美国司法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金融行为监管局就一项外汇市场调查展开的相关调查作出回应。
  • 代表某家韩国技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对国税局就该公司涉嫌利用开发的应用程序盗窃身份而展开的调查作出回应。
  • 代表某家营养品制造商和分销商的前高管,处理其因涉嫌在中国违反《海外反腐败法》而被内部调查的相关事宜。

国际判决执法和离岸资产追回

  • 代表韩国存款保险集团(KDIC),在美国法庭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追回涉及世越号沉船事件的轮渡公司前老板俞炳彦的资产。
  • 代表某家亚太主权实体,在美国、加勒比海和亚洲多个司法管辖区对资产和被告执行价值逾1.2亿美元的判决。
  • 代表某家国际运输公司,处理因前亚洲雇员挪用资金的违法行为而要求追回价值逾3600万美元全球资产的相关事宜。
  • 代表杜邦公司,对在美国、欧洲和亚洲运营的韩国集团科隆工业公司执行价值9.2亿美元的判决

破产和债权债务纠纷

  • 代表某家跨国电信公司处理美国破产法第11章法律程序。
  • 代表几名债权人处理雷曼兄弟的破产诉讼程序。

跨境商业纠纷

  • 韩国存款保险公司 (KDIC) 的代表作为原告在美国法院对资产追回有关Seowall的佩里公司前所有人柳炳荪的行为。
  • 针对包括香港和印度在内的亚洲地区的贸易伙伴运作纠纷
  • 代表亚太地区政府机构,对美国,加勒比和亚洲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资产和被告进行判决,执行超过1.2亿美元的判决。
  • 代表Oppenheimer& C获得3000万美元的付款奖励有限公司针对美国航空公司针对在纽约举行的与违反证券法律和经纪义务有关的金融监管仲裁。
  • 代表一家寻求全球资产回收超过3600万美元的国际运输公司,这是由全职员工在亚洲进行的欺诈欺诈行为造成的。
  • 代表杜邦公司支付9.2亿美元,用于在美国,欧洲和亚洲运营的韩国企业集团Kolon。
  • 在第11章的过程中采购一家跨国公司。
  • 雷曼兄弟破产程序中的大量债权人。
  • 代表一家量化交易服务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处理对其操控韩国一笔销售交易的指控。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合着者,“证券及相关调查” (《全球调查评论》, 2016年9月)
  • 合着者,“资产回收 - 韩国” (《交易成功》, 2016年)
  • 作者,“美国破产法院的实质性合并 -雷曼兄弟破产程序之个案研究” (《 成均馆大学法律评论》,2012年刊)

资历证明

获准执业区域

  • 韩国外国法律顾问
  • 纽约

教育

  • 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 首尔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语言

  • 英语
  • 韩语

荣誉

  • 法律名人录, 资产追回

代理案件

政府执法辩护

  • 代表某家总部位于亚洲的电力公司,处理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该公司可能违反《海外反腐败法》(FCPA)的规定而展开的查问作出回应。
  • 代表某家总部位于美国的投资银行驻韩国的管理人员,就该银行在亚洲的招聘活动涉嫌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规定而展开的内部调查,以及由美国司法部对此进行的相关调查处理相关事宜。
  • 代表某家大型跨国投资银行的亚洲交易商,对由美国司法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金融行为监管局就一项外汇市场调查展开的相关调查作出回应。
  • 代表某家韩国技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对国税局就该公司涉嫌利用开发的应用程序盗窃身份而展开的调查作出回应。
  • 代表某家营养品制造商和分销商的前高管,处理其因涉嫌在中国违反《海外反腐败法》而被内部调查的相关事宜。

国际判决执法和离岸资产追回

  • 代表韩国存款保险集团(KDIC),在美国法庭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追回涉及世越号沉船事件的轮渡公司前老板俞炳彦的资产。
  • 代表某家亚太主权实体,在美国、加勒比海和亚洲多个司法管辖区对资产和被告执行价值逾1.2亿美元的判决。
  • 代表某家国际运输公司,处理因前亚洲雇员挪用资金的违法行为而要求追回价值逾3600万美元全球资产的相关事宜。
  • 代表杜邦公司,对在美国、欧洲和亚洲运营的韩国集团科隆工业公司执行价值9.2亿美元的判决

破产和债权债务纠纷

  • 代表某家跨国电信公司处理美国破产法第11章法律程序。
  • 代表几名债权人处理雷曼兄弟的破产诉讼程序。

跨境商业纠纷

  • 韩国存款保险公司 (KDIC) 的代表作为原告在美国法院对资产追回有关Seowall的佩里公司前所有人柳炳荪的行为。
  • 针对包括香港和印度在内的亚洲地区的贸易伙伴运作纠纷
  • 代表亚太地区政府机构,对美国,加勒比和亚洲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资产和被告进行判决,执行超过1.2亿美元的判决。
  • 代表Oppenheimer& C获得3000万美元的付款奖励有限公司针对美国航空公司针对在纽约举行的与违反证券法律和经纪义务有关的金融监管仲裁。
  • 代表一家寻求全球资产回收超过3600万美元的国际运输公司,这是由全职员工在亚洲进行的欺诈欺诈行为造成的。
  • 代表杜邦公司支付9.2亿美元,用于在美国,欧洲和亚洲运营的韩国企业集团Kolon。
  • 在第11章的过程中采购一家跨国公司。
  • 雷曼兄弟破产程序中的大量债权人。
  • 代表一家量化交易服务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处理对其操控韩国一笔销售交易的指控。

参与的专业和社会活动

  • 香港美国商会,会员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合着者,“证券及相关调查” (《全球调查评论》, 2016年9月)
  • 合着者,“资产回收 - 韩国” (《交易成功》, 2016年)
  • 作者,“美国破产法院的实质性合并 -雷曼兄弟破产程序之个案研究” (《 成均馆大学法律评论》,2012年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