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博金客户在庭审中取得重大胜利,AIG 逾 370 亿美元的债权被重新定性

经过为期九天的庭审,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客户在美国国际集团金融产品公司 (AIG FP) 破产案中取得重大胜利。特拉华州法院裁定,AIG 主张的逾 370 亿美元债权应被视为股权投资而非真实债务;此外,法院还依据衡平法原则,认定 AIG 的债权应劣后于我方客户的债权。我方客户主张数亿美元的赔偿,具体金额将在本案的第二阶段审理中确定。


2026 09 29

由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美国国际集团金融产品公司 (AIG FP) 前高管们,在这起旷日持久的诉讼中取得了一项关键裁决。该诉讼最初在康涅狄格州法院提起,随后因 AIG FP 于 2022 年申请破产,案件移交至破产法院审理。特拉华州联邦破产法院裁定,AIG 主张的逾 370 亿美元集团内部债权应被重新定性为股权而非债务;此外,鉴于 AIG 存在欺诈行为,该债权应劣后于 AIG 前高管们的债权受偿。

该裁决驳回了 AIG 试图以金融危机期间及之后数十年间向 AIG FP 提供资金支持为由,要求优先于其他利益相关方获得偿付的主张。法院在一份详尽的意见书中认定,交易的经济实质支持将相关款项视为股权出资而非贷款。法院进一步裁定,即使将 AIG 的债权定性为债务,该债权仍应根据衡平法原则劣后受偿。

该裁决对这些前高管们而言具有重要意义。此前,他们为挑战 AIG 主张的债权并维护自身对破产财产享有的递延薪酬及其他债权,已历经近七年的诉讼。

该裁决进一步凸显了高博金在高风险重组和破产纠纷中赢得庭审胜利的丰富经验。近年来,本所协助客户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重大胜诉,例如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Hunkemöller 负债管理操作纠纷案,该案涉及债权人权利、资本结构及重组交易等复杂问题。

该项裁决为何重要

该项裁决表明,法院可以不拘泥于内部融资安排的形式标签,而是着重考察其经济实质。

该项裁决突显了以下几个重要考量因素:

  • 如果某项集团内部付款被记录为债务,而相关事实表明该交易实际上是股权投资而非真实借贷关系,则此类付款可能会面临被重新定性的质疑。
  • 当内部债权人通过对债务人的事务施加控制,以损害债务人利益或借此取得相对于其他债权人的优势时,则针对母公司和内部人员的债权可能会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
  • 对于利益相关方而言,重新定性与衡平居次仍是质疑内部人员债权的有力工具——尤其是当该债权可能摊薄其他债权人的受偿额时。

随着跨国公司结构日趋复杂,该项裁决提醒我们:在破产程序中,最终决定受偿顺位的可能是实质,而不仅仅是形式。

该团队由 Steven Perlstein、Zachary Rosenbaum、George Stamatopoulos 和 Michael Fasano 带领。

《美国律师》杂志对这一判决结果给予认可。在判决作出后,该杂志将该高博金团队列入其“本周诉讼之星”亚军及“荣誉提名”名单。

以下媒体对该项裁决进行了报道:《华尔街日报》 | 《彭博法律》 | The Insu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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