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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Han
律师
香港
Champion Tower, 25th Floor
3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
+852 2127 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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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星是一位诉讼律师和辩护律师,帮助客户在涉及大中华地区、其他亚太地区、美国和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在内的离岸司法管辖区的案件中实现业务目标。

韓律师曾代表投资者、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在涉及债券和贷款货币化、判决和裁决的一系列跨境纠纷中担任首席法律顾问。

他经常带领团队处理大型跨境事务,将大量违约离岸债券、担保和贷款货币化。此类事务通常涉及以复杂的离岸结构、信托和基金成功隐匿的资产。

韓律师还代理客户处理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近期涉及的新加坡、中国香港、韩国、日本、印度、海峡群岛、英格兰和威尔士、离岸司法管辖区、以及美国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同步策略的相关事务。

许多知名出版物和出版机构都曾在有关跨境债券和贷款货币化的文章中提到他的出色表现,例如《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路透社、彭博社、《全球重组评论》和《环球仲裁评论》。

韓律师是中国香港、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美国所认可的讼辩律师。

获准执业区域

  • 香港事务律师
  • 香港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辩护律师
  • 纽约州
  • 美国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纽约东区地区法院
  • 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区法院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
  •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AIFC)

教育

  •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执行编辑)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信息管理与系统硕士
  • 卡拉马祖学院( Kalamazoo College),文学学士

语言

  • 普通话

书记经历

  • 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法官Steven M. Colloton

业绩精选

债权回收与稀释

  • 代表一家中国上市公司,寻求稀释加利福尼亚州金额高达数千万美元的判决。
  • 代表上海懒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全球执行一项北京国际仲裁中心裁决,被执行人为一名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拥有业务和资产的知名中国商人。
  • 在一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的国际执行中代表中国的判决债权人,被执行人为一名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英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业务和资产的中国债务人。
  • 代表一名韩国判决债权人在全球执行一项得到大韩民国最高法院确认的缺席判决,判决债务人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加拿大和其他几个地点均拥有业务和资产。
  • 代表雪佛龙公司成功执行针对厄瓜多尔共和国的投资条约仲裁裁决,该裁决金额高达1亿多美元(含利息)。高博金在执行执法策略方面的努力包括资产追查、确定扣押目标的努力、以及提供众多证据开示请求,最终使厄瓜多尔向雪佛龙公司支付了全部原始赔偿金和利息。
  • 代表一家化学公司,制定并实施一项对其有利的、涉及900多亿美元判决的全面资产追踪和回收计划。
  • 代表对冲基金投资经理人及其委托人处理与伯纳德•麦道夫(Bernard Madoff)相关的庞氏骗局造成的2.8亿美元损失的诉讼。
  • 代表维生素C药品价格垄断集体诉讼案中的原告,执行由纽约法院针对中国公司作出的逾1.47亿美元的判决。
  • 代表一家中国香港投资基金公司对欠债两亿多美元的债务人执行判决,涉及处理纽约州法院、阿拉巴马州破产法院和印度高等法院同时进行的多起诉讼。案件小组成功地从纽约法院获得命令,要求判决债务人移交其在各子公司的现金和股权,并指定接管人,并且十分罕见地驳回了判决债务人根据第 11 章提交的意图阻碍执法活动的破产申请。

政府执法辩护

  • 代表一家大型跨国公司开展内部调查,调查涉及因该公司的亚洲运营而产生的潜在欺诈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FCPA)问题。
  • 代表一家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外国代理人回应美国司法部(DOJ)就可能违反FCPA的行为发出的传票。
  • 代表一名在纽约南区被控与涉嫌经济间谍计划有关的各种罪行的中国公民。
  • 代表个人处理由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就期货交易进行的联合调查。
  • 代表一名保险业高管处理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涉嫌会计欺诈和操纵投标的调查。

调查和监督

  • 代表一家澳门博彩公司对一名高管人员洗钱的指控进行了高度敏感的内部调查。
  • 代表一家全球投资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美国和香港银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刑事机关对贿赂指控的调查。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诉讼

  • 代表一个主权财富基金处理一项法律程序,以追偿因违反信托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 代表美国联邦住房融资机构(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简称FHFA),即房利美和房地美公司的管理者,执行依据2008 年《住房和经济恢复法案》以及与有关房利美和房地美公司投资的抵押支持证券相关的诉讼向几家主要华尔街银行发出的传票。
  • 代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处理集体诉讼,及纽约州总检察长对美国最大的再保险公司之一对保险的安排和承保相关的做法进行调查。

合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争议

  • 代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处理与一家私募股权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资纠纷,以争夺对夜总会和博彩业的主要业务的控制权,涉及纽约和内华达州的诉讼。

债务人代理

  • 代表一家中国电子产品制造商进行抗辩,反对执行在世界各地司法管辖区内的美国地方法院作出的涉及金额数亿美元的判决。
  • 为一家中国 LED 制造商制定一项全球战略,将竞争对手提出的 5,000 万美元债权进行非货币化。
 

参与的专业和社会活动

  • 香港律师会会员
  •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 中国商业律师协会会员
  • 香港美国商会会员
  •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亚裔美国人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 联邦律师协会会员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嘉宾,“针对大中华区债务人的仲裁裁决货币化策略”(香港仲裁周,香港,2021 年 10 月)
  • 合著者,“港中跨境破产协议让债权人更容易获得中国资产”(Law.com International,2021 年 7 月)
  • 合著者,“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针对域外债务人发出‘开创性’拘押令”(《全球重组评论》,2021 年 3 月)
  • 合著者,“香港财富转移:财富专家和超级富豪的陷阱》(Law.com International,2020 年 9 月)
  • 合著者,“在香港案件中使用美国证据”(《香港律师》,2017 年 5 月)
  • 合著者,“在美国执法和执行判决”(ABA 美国诉讼中的国际问题,2017 年 2 月)
  • 演讲人,“国际判决执行”(课程与研讨会,香港持续专业发展,香港,2015年7月)
  • 作者,"亚洲监管之年"(Year of the Asian Regulator),《亚洲金融》,2015年1月
  • 作者,"跨国公司集团跨国破产中由当事人确定的主要权益中心的建议" (Journal of Bankruptcy Law and Practice, 2007年)
  • 作者,"反垄断和共享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

资历证明

获准执业区域

  • 香港事务律师
  • 香港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辩护律师
  • 纽约州
  • 美国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纽约东区地区法院
  • 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区法院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
  •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AIFC)

教育

  •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执行编辑)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信息管理与系统硕士
  • 卡拉马祖学院( Kalamazoo College),文学学士

语言

  • 普通话

书记经历

  • 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法官Steven M. Colloton

代理案件

债权回收与稀释

  • 代表一家中国上市公司,寻求稀释加利福尼亚州金额高达数千万美元的判决。
  • 代表上海懒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全球执行一项北京国际仲裁中心裁决,被执行人为一名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拥有业务和资产的知名中国商人。
  • 在一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的国际执行中代表中国的判决债权人,被执行人为一名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英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业务和资产的中国债务人。
  • 代表一名韩国判决债权人在全球执行一项得到大韩民国最高法院确认的缺席判决,判决债务人在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加拿大和其他几个地点均拥有业务和资产。
  • 代表雪佛龙公司成功执行针对厄瓜多尔共和国的投资条约仲裁裁决,该裁决金额高达1亿多美元(含利息)。高博金在执行执法策略方面的努力包括资产追查、确定扣押目标的努力、以及提供众多证据开示请求,最终使厄瓜多尔向雪佛龙公司支付了全部原始赔偿金和利息。
  • 代表一家化学公司,制定并实施一项对其有利的、涉及900多亿美元判决的全面资产追踪和回收计划。
  • 代表对冲基金投资经理人及其委托人处理与伯纳德•麦道夫(Bernard Madoff)相关的庞氏骗局造成的2.8亿美元损失的诉讼。
  • 代表维生素C药品价格垄断集体诉讼案中的原告,执行由纽约法院针对中国公司作出的逾1.47亿美元的判决。
  • 代表一家中国香港投资基金公司对欠债两亿多美元的债务人执行判决,涉及处理纽约州法院、阿拉巴马州破产法院和印度高等法院同时进行的多起诉讼。案件小组成功地从纽约法院获得命令,要求判决债务人移交其在各子公司的现金和股权,并指定接管人,并且十分罕见地驳回了判决债务人根据第 11 章提交的意图阻碍执法活动的破产申请。

政府执法辩护

  • 代表一家大型跨国公司开展内部调查,调查涉及因该公司的亚洲运营而产生的潜在欺诈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FCPA)问题。
  • 代表一家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外国代理人回应美国司法部(DOJ)就可能违反FCPA的行为发出的传票。
  • 代表一名在纽约南区被控与涉嫌经济间谍计划有关的各种罪行的中国公民。
  • 代表个人处理由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就期货交易进行的联合调查。
  • 代表一名保险业高管处理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涉嫌会计欺诈和操纵投标的调查。

调查和监督

  • 代表一家澳门博彩公司对一名高管人员洗钱的指控进行了高度敏感的内部调查。
  • 代表一家全球投资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美国和香港银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刑事机关对贿赂指控的调查。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诉讼

  • 代表一个主权财富基金处理一项法律程序,以追偿因违反信托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 代表美国联邦住房融资机构(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简称FHFA),即房利美和房地美公司的管理者,执行依据2008 年《住房和经济恢复法案》以及与有关房利美和房地美公司投资的抵押支持证券相关的诉讼向几家主要华尔街银行发出的传票。
  • 代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处理集体诉讼,及纽约州总检察长对美国最大的再保险公司之一对保险的安排和承保相关的做法进行调查。

合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争议

  • 代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处理与一家私募股权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资纠纷,以争夺对夜总会和博彩业的主要业务的控制权,涉及纽约和内华达州的诉讼。

债务人代理

  • 代表一家中国电子产品制造商进行抗辩,反对执行在世界各地司法管辖区内的美国地方法院作出的涉及金额数亿美元的判决。
  • 为一家中国 LED 制造商制定一项全球战略,将竞争对手提出的 5,000 万美元债权进行非货币化。

新闻动态

参与的专业和社会活动

  • 香港律师会会员
  •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 中国商业律师协会会员
  • 香港美国商会会员
  •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亚裔美国人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 联邦律师协会会员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嘉宾,“针对大中华区债务人的仲裁裁决货币化策略”(香港仲裁周,香港,2021 年 10 月)
  • 合著者,“港中跨境破产协议让债权人更容易获得中国资产”(Law.com International,2021 年 7 月)
  • 合著者,“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针对域外债务人发出‘开创性’拘押令”(《全球重组评论》,2021 年 3 月)
  • 合著者,“香港财富转移:财富专家和超级富豪的陷阱》(Law.com International,2020 年 9 月)
  • 合著者,“在香港案件中使用美国证据”(《香港律师》,2017 年 5 月)
  • 合著者,“在美国执法和执行判决”(ABA 美国诉讼中的国际问题,2017 年 2 月)
  • 演讲人,“国际判决执行”(课程与研讨会,香港持续专业发展,香港,2015年7月)
  • 作者,"亚洲监管之年"(Year of the Asian Regulator),《亚洲金融》,2015年1月
  • 作者,"跨国公司集团跨国破产中由当事人确定的主要权益中心的建议" (Journal of Bankruptcy Law and Practice, 2007年)
  • 作者,"反垄断和共享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