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hn Han
律师
韓星是一位诉讼律师和辩护律师,帮助客户在涉及大中华地区、其他亚太地区、美国和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在内的离岸司法管辖区的案件中实现业务目标。
韓律师曾代表投资者、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在涉及债券和贷款货币化、判决和裁决的一系列跨境纠纷中担任首席法律顾问。
他经常带领团队处理大型跨境事务,将大量违约离岸债券、担保和贷款货币化。此类事务通常涉及以复杂的离岸结构、信托和基金成功隐匿的资产。
韓律师还代理客户处理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近期涉及的新加坡、中国香港、韩国、日本、印度、海峡群岛、英格兰和威尔士、离岸司法管辖区、以及美国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同步策略的相关事务。
许多知名出版物和出版机构都曾在有关跨境债券和贷款货币化的文章中提到他的出色表现,例如《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路透社、彭博社、《全球重组评论》和《环球仲裁评论》。
韓律师是中国香港、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美国所认可的讼辩律师。
获准执业区域
- 香港事务律师
- 香港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辩护律师
- 纽约州
- 美国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纽约东区地区法院
- 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区法院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
-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AIFC)
教育
-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执行编辑)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信息管理与系统硕士
- 卡拉马祖学院( Kalamazoo College),文学学士
语言
- 普通话
书记经历
- 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法官Steven M. Colloton
业绩精选
债权回收与稀释
政府执法辩护
调查和监督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诉讼
合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争议
债务人代理
- 有助于中国投资者针对巴西破产和欺诈事件追回资产的跨境工具
- 国际债权人如何击破特拉华州以强硬著称的信托
- 韓星在 Debtwire 论坛上探讨亚洲地区的不良债务投资机会
- 加快韩国境内不良贷款追回的跨国策略
- 债权人执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普通法法院判决的有效方案
- 韩星与《华尔街日报》讨论恒大案例
- 帮助主权债务人实现收益最大化的跨境战略
- 韓星向《华尔街日报》表示:碧桂园债权人可能会瞄准境外资产
- 英属维尔京群岛为境外债券持有人提出单方面索赔创造了新机会
- 高博金及 13 位律师荣登《法律名人录》2023 年“全球指南”榜单
- 在巴西破产案件中获得优势:为国际债权人提供本地和跨境工具
- 债权人应在境外执行中国维好协议
- 给维权投资者的经验:2023 年韩国年度股东大会季
- John Han 探讨印度离岸不良债务货币化的债权人备选方案
- 全球债权人在中东地区追回债务的更多途径
- 西班牙具有重要意义的仲裁败诉对与主权国家/实体产生争议的投资者有何意义
- 举起法律武器:亚洲投资者减轻对美商业房地产投资损失的有效手段
- 全球债券持有人有效反抗英国不公平重组计划的多种途径
- 韩星和康健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会议中探讨在香港实施跨境执法的策略
- 中国企业不应回避与韩国财阀竞争对手的潜在争议
- 以全球视角成功挑战境外裁决
- 国际债权人如何击破特拉华州以强硬著称的信托
- 切勿在举步维艰的美国《破产法》第 11 章项下资产追回行动中忽略中国
- John Han 在第 7 届国际律师协会亚太地区论坛双年度会议上探讨全球资产追回问题
- 在与主权实体和国家的争端中获取高额收益
- 韩国企业格局不断变化,外国维权投资者应把握机会
- 针对高收益债券发行人和私人借款人的防御与反攻策略
- 高博金律师事务所入选《全球重组评论》的 2022 年“GRR 100 强”榜单
- 在亚洲执行小股东权益:公正衡平清盘的比较指南
- Paul Hughes 和韓星在迪拜研讨会上探讨中东破产纠纷趋势
- Jason Masimore、韓星和 Michael Ng 在中国香港 ACC 研讨会上探讨以资产为重心打击非法贸易
- 股东价值最大化:韩国的维权投资者策略
- 韓星在国际仲裁沙龙上发表演讲
- 韓星和康健在 Debtwire 论坛上谈中国和亚洲的不良债务机会
- 高博金律师事务所荣登最专注于印度市场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榜单:《印度商业法杂志》
- John Han 与《华尔街日报》探讨恒大境外债券持有人货币化方案
- 有意在中国执行“维好协议”?不妨将目光转向中国境外
- John Han 对话路透社:恒大在最后一刻支付利息仅表明他们“尚未做好倒闭的准备”
- 韩星在全球不良贷款会议在线小组座谈会上讨论亚太地区不良贷款
- 韓星与《金融时报》谈论恒大离岸票据持有人的欠款收回
- 韓星和康健在 HKIAC 研讨会上分享针对中国债务人的裁决货币化策略
- John Han 和 Carolina Leung 参加关于保障中国在巴西的投资的网络研讨会
- 不良资产的回报最大化:中国的房地产业
- 韓星和池素敏在 Reorg 上分析中国恒大集团“不容乐观且逐渐明朗”的信用前景
- John Han 和 Henry Cheung 在 Reorg 发表文章:泰禾集团债券持有人回报最大化的创新策略
- John Han 与《纽约法律报》谈纽约州法院胜诉 Charles Spackman 一案
- 用仲裁停止破产
- John Han、康健和 Gabrielle Liu 谈中港跨境破产协议带来的新机遇
- John Han 在 2021 年 ALB 香港和大中华区债务与重组论坛上分享对大中华区债务市场的见解
- John Han 和 Reorg 论述激进型投资者如何为不良债务策略运用创造性执法
- John Han 在网络研讨会上探讨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违约
- John Han、Merrick Watson 和 Timothy de Swardt 在《全球重组评论》中剖析其获得的“开创性”英属维尔京群岛判决
- 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代表的胜诉债权人罕见地获得法院作出的驳回 Rolta 提请之《美国破产法》第 11 章案件的命令
- Tim Haynes、John Han 和 Jason Kang 在财新网上澄清关于中国判决和裁决在海外执行的谣言
- John Han、Su Mien Tee 和 Francesca Ip 在《全球仲裁评论》中分析了中国香港最近的裁决在质疑和执行裁决方面的影响
- John Han 参加“遭到欺诈指控后如何进行声誉管理”虚拟小组座谈会
- 财富讲座:John Han 谈财富顾问和客户将财富转移出香港的风险和策略
- John Han、Evelyn Sheehan 和 Wade Weems 分析中国香港富裕人士向境外转移资产面临的风险
- 当属于主权实体的判决债务人反击时:与巨人之战
- 与巨人之战:最大化针对主权实体的判决执行的收益
- Wade Weems 和 John Han 谈香港失去美国贸易优待
- 为您洗脱:避免遭受商业秘密窃取判决索赔
- 冠状病毒时期:争取时间以应对不确定性
- 高博金全球律师团队在荷兰法院向印度跨国公司送达传票(金额达1亿美元),原因是违反资产冻结令
- 高博金在荷兰法院针对印度跨国公司取得2.33亿美元的冻结令
- AmLaw报道高博金国际判决执行团队:“判决执行领域的猎犬出击”
- 抓住债务人:抓住资金
- John Han和Wade Weems主持关于中国和东南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研讨会
- John Han和Randall Arthur在新加坡KNect会议上探索资产追踪与回收策略
- 抓住债务人:冻结资金
- John Han做客CDR,畅谈CPA Global专利超额收费奇案
- John Han和Hartley West做客新加坡公司律师协会,畅谈与美国政府合作开展资产追回
- 抓住债务人:找到资金
- 高博金取得针对天华阳光创始人的1,400万美元胜诉判决
- 与巨人冲突:针对主权实体的有效判决执行
- AmLaw:“勤勉而敏锐的高博金律师如何帮助胜诉方执行判决”
- John Han和Ryan Middlemas在律商联讯探讨香港证据开示
- John Han探讨国际仲裁裁决和执行策略
- John Han和Joyce Xiang探讨美国和海外的外国判决执行措施
- John Han 探讨判决和仲裁裁决国际执行
- John Han、Benjamin Sauter和Nan Wang解释美国监管机构最近的行为给香港和中国虚拟货币业务带来的风险
- 韩星和康健律师讨论如何为亚洲审理的案件在美国取证
- 韩星和 Beau Barnes 认为美国取证是办理香港案件的关键手段
- 香港办事处合伙人William F. McGovern和律师John Han为《亚洲金融》撰稿分析2015年趋势
参与的专业和社会活动
- 香港律师会会员
-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 中国商业律师协会会员
- 香港美国商会会员
-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亚裔美国人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 联邦律师协会会员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嘉宾,“针对大中华区债务人的仲裁裁决货币化策略”(香港仲裁周,香港,2021 年 10 月)
- 合著者,“港中跨境破产协议让债权人更容易获得中国资产”(Law.com International,2021 年 7 月)
- 合著者,“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针对域外债务人发出‘开创性’拘押令”(《全球重组评论》,2021 年 3 月)
- 合著者,“香港财富转移:财富专家和超级富豪的陷阱》(Law.com International,2020 年 9 月)
- 合著者,“在香港案件中使用美国证据”(《香港律师》,2017 年 5 月)
- 合著者,“在美国执法和执行判决”(ABA 美国诉讼中的国际问题,2017 年 2 月)
- 演讲人,“国际判决执行”(课程与研讨会,香港持续专业发展,香港,2015年7月)
- 作者,"亚洲监管之年"(Year of the Asian Regulator),《亚洲金融》,2015年1月
- 作者,"跨国公司集团跨国破产中由当事人确定的主要权益中心的建议" (Journal of Bankruptcy Law and Practice, 2007年)
- 作者,"反垄断和共享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
资历证明
获准执业区域
- 香港事务律师
- 香港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辩护律师
- 纽约州
- 美国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纽约东区地区法院
- 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区法院
-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
-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AIFC)
教育
-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执行编辑)
-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信息管理与系统硕士
- 卡拉马祖学院( Kalamazoo College),文学学士
语言
- 普通话
书记经历
- 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法官Steven M. Colloton
代理案件
债权回收与稀释
政府执法辩护
调查和监督
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诉讼
合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争议
债务人代理
新闻动态
- 有助于中国投资者针对巴西破产和欺诈事件追回资产的跨境工具
- 国际债权人如何击破特拉华州以强硬著称的信托
- 韓星在 Debtwire 论坛上探讨亚洲地区的不良债务投资机会
- 加快韩国境内不良贷款追回的跨国策略
- 债权人执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普通法法院判决的有效方案
- 韩星与《华尔街日报》讨论恒大案例
- 帮助主权债务人实现收益最大化的跨境战略
- 韓星向《华尔街日报》表示:碧桂园债权人可能会瞄准境外资产
- 英属维尔京群岛为境外债券持有人提出单方面索赔创造了新机会
- 高博金及 13 位律师荣登《法律名人录》2023 年“全球指南”榜单
- 在巴西破产案件中获得优势:为国际债权人提供本地和跨境工具
- 债权人应在境外执行中国维好协议
- 给维权投资者的经验:2023 年韩国年度股东大会季
- John Han 探讨印度离岸不良债务货币化的债权人备选方案
- 全球债权人在中东地区追回债务的更多途径
- 西班牙具有重要意义的仲裁败诉对与主权国家/实体产生争议的投资者有何意义
- 举起法律武器:亚洲投资者减轻对美商业房地产投资损失的有效手段
- 全球债券持有人有效反抗英国不公平重组计划的多种途径
- 韩星和康健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会议中探讨在香港实施跨境执法的策略
- 中国企业不应回避与韩国财阀竞争对手的潜在争议
- 以全球视角成功挑战境外裁决
- 国际债权人如何击破特拉华州以强硬著称的信托
- 切勿在举步维艰的美国《破产法》第 11 章项下资产追回行动中忽略中国
- John Han 在第 7 届国际律师协会亚太地区论坛双年度会议上探讨全球资产追回问题
- 在与主权实体和国家的争端中获取高额收益
- 韩国企业格局不断变化,外国维权投资者应把握机会
- 针对高收益债券发行人和私人借款人的防御与反攻策略
- 高博金律师事务所入选《全球重组评论》的 2022 年“GRR 100 强”榜单
- 在亚洲执行小股东权益:公正衡平清盘的比较指南
- Paul Hughes 和韓星在迪拜研讨会上探讨中东破产纠纷趋势
- Jason Masimore、韓星和 Michael Ng 在中国香港 ACC 研讨会上探讨以资产为重心打击非法贸易
- 股东价值最大化:韩国的维权投资者策略
- 韓星在国际仲裁沙龙上发表演讲
- 韓星和康健在 Debtwire 论坛上谈中国和亚洲的不良债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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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 Han 与《华尔街日报》探讨恒大境外债券持有人货币化方案
- 有意在中国执行“维好协议”?不妨将目光转向中国境外
- John Han 对话路透社:恒大在最后一刻支付利息仅表明他们“尚未做好倒闭的准备”
- 韩星在全球不良贷款会议在线小组座谈会上讨论亚太地区不良贷款
- 韓星与《金融时报》谈论恒大离岸票据持有人的欠款收回
- 韓星和康健在 HKIAC 研讨会上分享针对中国债务人的裁决货币化策略
- John Han 和 Carolina Leung 参加关于保障中国在巴西的投资的网络研讨会
- 不良资产的回报最大化:中国的房地产业
- 韓星和池素敏在 Reorg 上分析中国恒大集团“不容乐观且逐渐明朗”的信用前景
- John Han 和 Henry Cheung 在 Reorg 发表文章:泰禾集团债券持有人回报最大化的创新策略
- John Han 与《纽约法律报》谈纽约州法院胜诉 Charles Spackman 一案
- 用仲裁停止破产
- John Han、康健和 Gabrielle Liu 谈中港跨境破产协议带来的新机遇
- John Han 在 2021 年 ALB 香港和大中华区债务与重组论坛上分享对大中华区债务市场的见解
- John Han 和 Reorg 论述激进型投资者如何为不良债务策略运用创造性执法
- John Han 在网络研讨会上探讨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违约
- John Han、Merrick Watson 和 Timothy de Swardt 在《全球重组评论》中剖析其获得的“开创性”英属维尔京群岛判决
- 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代表的胜诉债权人罕见地获得法院作出的驳回 Rolta 提请之《美国破产法》第 11 章案件的命令
- Tim Haynes、John Han 和 Jason Kang 在财新网上澄清关于中国判决和裁决在海外执行的谣言
- John Han、Su Mien Tee 和 Francesca Ip 在《全球仲裁评论》中分析了中国香港最近的裁决在质疑和执行裁决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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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巨人之战:最大化针对主权实体的判决执行的收益
- Wade Weems 和 John Han 谈香港失去美国贸易优待
- 为您洗脱:避免遭受商业秘密窃取判决索赔
- 冠状病毒时期:争取时间以应对不确定性
- 高博金全球律师团队在荷兰法院向印度跨国公司送达传票(金额达1亿美元),原因是违反资产冻结令
- 高博金在荷兰法院针对印度跨国公司取得2.33亿美元的冻结令
- AmLaw报道高博金国际判决执行团队:“判决执行领域的猎犬出击”
- 抓住债务人:抓住资金
- John Han和Wade Weems主持关于中国和东南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研讨会
- John Han和Randall Arthur在新加坡KNect会议上探索资产追踪与回收策略
- 抓住债务人:冻结资金
- John Han做客CDR,畅谈CPA Global专利超额收费奇案
- John Han和Hartley West做客新加坡公司律师协会,畅谈与美国政府合作开展资产追回
- 抓住债务人:找到资金
- 高博金取得针对天华阳光创始人的1,400万美元胜诉判决
- 与巨人冲突:针对主权实体的有效判决执行
- AmLaw:“勤勉而敏锐的高博金律师如何帮助胜诉方执行判决”
- John Han和Ryan Middlemas在律商联讯探讨香港证据开示
- John Han探讨国际仲裁裁决和执行策略
- John Han和Joyce Xiang探讨美国和海外的外国判决执行措施
- John Han 探讨判决和仲裁裁决国际执行
- John Han、Benjamin Sauter和Nan Wang解释美国监管机构最近的行为给香港和中国虚拟货币业务带来的风险
- 韩星和康健律师讨论如何为亚洲审理的案件在美国取证
- 韩星和 Beau Barnes 认为美国取证是办理香港案件的关键手段
- 香港办事处合伙人William F. McGovern和律师John Han为《亚洲金融》撰稿分析2015年趋势
参与的专业和社会活动
- 香港律师会会员
-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 中国商业律师协会会员
- 香港美国商会会员
-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亚裔美国人律师协会会员
- 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
- 联邦律师协会会员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嘉宾,“针对大中华区债务人的仲裁裁决货币化策略”(香港仲裁周,香港,2021 年 10 月)
- 合著者,“港中跨境破产协议让债权人更容易获得中国资产”(Law.com International,2021 年 7 月)
- 合著者,“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针对域外债务人发出‘开创性’拘押令”(《全球重组评论》,2021 年 3 月)
- 合著者,“香港财富转移:财富专家和超级富豪的陷阱》(Law.com International,2020 年 9 月)
- 合著者,“在香港案件中使用美国证据”(《香港律师》,2017 年 5 月)
- 合著者,“在美国执法和执行判决”(ABA 美国诉讼中的国际问题,2017 年 2 月)
- 演讲人,“国际判决执行”(课程与研讨会,香港持续专业发展,香港,2015年7月)
- 作者,"亚洲监管之年"(Year of the Asian Regulator),《亚洲金融》,2015年1月
- 作者,"跨国公司集团跨国破产中由当事人确定的主要权益中心的建议" (Journal of Bankruptcy Law and Practice, 2007年)
- 作者,"反垄断和共享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 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