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m M. Lavine
律师
Adam Lavine 负责代表债务人、债权人、董事会成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处理破产相关纠纷和调查,并经常作为特别诉讼律师,代表涉及《美国破产法》第 11 章和第 15 章规定的跨境破产重组程序的当事人行事。他还代表不良债务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处理有关不良交易、担保和无担保债务的高风险民事纠纷以及其他金融市场诉讼。
在涉及欺诈、不当行为或资产隐瞒的案件中,Lavine 先生经常代表破产受托人或其他破产管理人,与本所的资产追回专家合作回收资产并向委托人和利益相关者提出高价值索赔。
在加入高博金之前,Lavine 先生在威嘉律师事务所的重组小组执业,主要负责在庭外以及在《美国破产法》第 11 章规定的破产重组中代表债务人行事,并就不良并购交易提供咨询服务。
获准执业区域
- 纽约州
-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教育
- 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 宾夕法尼亚大学,文学学士
荣誉
- 纽约州律师协会,总统公益法律服务奖 (2012)
业绩精选
参与的专业和社会活动
- 纽约市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援助顾问委员会,会员
- 纽约市律师协会,会员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作者,“破产法院考量特拉华州禁止深化破产索赔和基于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对董事的索赔”(《LexisNexis 新兴问题分析》,2016)
- 演讲,“破产、重组与出路”(商业地产研究会第 17 届年会,Practising Law Institute,纽约,2015 年 12 月)
- 作者,“先确认再转移:破产地问题解决方案”(Law360,2012 年 8 月)
- 合著者,“债务抵押债券:破产风险小,并非无破产风险”(《公司法律顾问》,美国律师协会诉讼分会,2012 年 6 月)
资历证明
获准执业区域
- 纽约州
-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教育
- 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 宾夕法尼亚大学,文学学士
荣誉
- 纽约州律师协会,总统公益法律服务奖 (2012)
代理案件
参与的专业和社会活动
- 纽约市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援助顾问委员会,会员
- 纽约市律师协会,会员
出版物及演讲活动
- 作者,“破产法院考量特拉华州禁止深化破产索赔和基于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对董事的索赔”(《LexisNexis 新兴问题分析》,2016)
- 演讲,“破产、重组与出路”(商业地产研究会第 17 届年会,Practising Law Institute,纽约,2015 年 12 月)
- 作者,“先确认再转移:破产地问题解决方案”(Law360,2012 年 8 月)
- 合著者,“债务抵押债券:破产风险小,并非无破产风险”(《公司法律顾问》,美国律师协会诉讼分会,2012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