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 Haynes、John Han 和 Jason Kang 在财新网上澄清关于中国判决和裁决在海外执行的谣言


2020 12 15

Publication: 财新网

从最近的贾跃亭案来看,中国企业普遍认为,中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裁决无法在中国境外(尤其是在离岸司法管辖区)执行,而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高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Tim Haynes、John Han 和 Jason Kang 在中国调查媒体财新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出了这一观点。

当被列入黑名单的亿万富翁企业家贾先生离开中国前往美国时,他似乎已经成功地逃离了中国的债权人。但是就在两年后,他申请破产,希望将资产转移给债权人。这种转变在某种程度上是通过针对贾跃亭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持有的资产执行北京的仲裁裁决才得以实现。此案例表明,在海外(特别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执行中国的判决和裁决,不仅可能做到,而且通常很容易实现。 

中国和上述两个离岸司法管辖区均为《纽约公约》的签署方,这为认可仲裁裁决开辟了一个明确的方向。普通法程序(例如即决判决)也提供了一种让判决得到认可的方式,且费用相对便宜。事实上,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最近在另一起案件中做出的一项裁决,允许一名中国债权人指定接管人,并接管债务人的业务,这突显出中国公司有非常强有力的选择但并未加以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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