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对判决债权人展示出越来越友好的态度,同时也在全球执法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在数周时间内迅速在 UAE 执行外国判决,而且只有当法院颁布认可令时才会通知对方。
其中一项特定条件是,UAE 与作出判决的国家/地区之间建有互惠关系。
当事方可以通过证明相关外国国家/地区将按照与 UAE 类似的条件依法执行阿联酋的判决,来证实存在这种互惠关系。例如,最近发布的一份 UAE 部长级通告就确证,迪拜当地法院可以根据互惠原则执行英国判决。
建立互惠关系的另一种方法是,在利雅得或海湾合作委员会 (GCC) 公约的签署国家/地区获得判决。
一旦阿联酋法院认可了外国判决,债权人就可以通过传统法院使用一系列强大的执行工具(包括冻结资产和证据开示)。阿联酋法院将积极地协助识别债务人的资产,并且可能应请求而指示任何实体提供与债务人的现有或过往资产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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