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ew Stafford御用大律师与James Chapman-Booth探讨利用破产实现资产回收


2020 03 13

Publication: 《商业争议解决》(Commercial Dispute Resolution)

高博金律师Andrew Stafford御用大律师与James Chapman-Booth为《商业争议解决》(Commercial Dispute Resolution)撰文,详解如何将破产作为一种辅助判决执行的工具。

Stafford和Chapman-Booth谈到,如果将破产作为一个深思熟虑的策略的一部分,其对于实现客户的最终目标—收款,有所帮助。生效判决"使被告成为判决债务人,原告则成为无担保债权人",这是将破产程序用作资产追回工具的基本依据。Stafford和Chapman-Booth分析了破产这一工具在哪些情况下可能有用,在哪些情况下可能没有用,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其他潜在债权人的情况、不同司法辖区对债权人的友好程度、以及债务人是资产雄厚还是收入丰厚。

这些微妙之处凸显了这样一个事实,即选择破产不应该是一个“想当然的决定”,而应该是在仔细分析之后,依据与执行目标相关的具体信息得出的合情合理的结论。Stafford和Chapman-Booth还探讨并研究了如何获取这些信息:有时是通过证据开示程序,有时则需使用清算人或接管人。这些方法可能成本高昂,此时可以考虑第三方融资。最终,虽然这些策略不应该在“未经周详的考虑”的情况下使用,但如果运用得当,破产将给客户带来极大的帮助。

点击此处阅读全文。